问答详情

公告属于哪些行政行为,拆迁公告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拆迁补偿 2023-06-22 0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公告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的行政措施等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就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拆迁公告属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的行政措施等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就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拆迁公告属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及时公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具体的行政措施等行为,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就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