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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男人有社会保障,女人没有,孩子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6-23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未婚生孩子可以报销吗
    1、未婚生孩子通常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已经结婚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未婚生子户口申报有关事项:
    1、需要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到户籍地公安机关上户;
    2、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拥有登记入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该项权利。
  • 非婚生子女的医疗费用仍然应当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进行支付,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歧视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非婚生子女医疗费应当由父母给。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受伤由父母支付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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