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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没交社保,公司在我入职的时候跟我说,试用期不交社保,我现在还能申请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06-23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举报;由上述机构依其职责来要求公司在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公司逾期不缴的,还可以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试用期三个月不交社保不合法。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的,职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自己补交社保,如果单位依旧不缴纳,那么职工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
  • 如果公司在劳动者的试用期内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催告公司及时去缴纳;如果公司逾期不缴的,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社保局投诉;或者依法与公司解约,要求其补缴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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