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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955年购买的宅基还能生效吗?

房屋产权 2023-06-24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本次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主要有两类:一是换证类,即对农户以前已办理了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按照规定换成土地与房产一体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二是新办证类,即已办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手续,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统一办理不动产权证。
    此次宅基地确权颁发的不动产权证是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二合一。
    与农户现手上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相比,新证不仅记载了宅基地的占地面积,还登记了房屋的建筑面积等信息,产权要素齐全,可更有效地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
    按规定,发新证应该要收回旧证的,但也有部分朋友反映,自己家的旧证并没有收回。
    虽然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原有已经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继续有效,新旧证的效力一样,但如果已发了新证,还是会以新证为依据的。
  •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有效。民法典规定:个人的储蓄、房屋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组识和个人不得侵犯。九十年代房地产法、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办法相继出台实施,更加规范房屋权属的管理和士地的运用。
    房产证是永远受法律保护而不会过期失效。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 不存在是否处于有效期的问题,它只是一种证明当事人之间房屋买卖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凭证而已。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法律依据:
    《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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