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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女方想离婚,但是房子是由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女方能分到一半的房子吗?女方想离婚,但是房子是由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女方能分到一半的房子吗?

离婚 2019-03-08 16: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2、因该房产支付贷款,应由个人承担;
    3、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
    4、因婚后共同承担债务(即还贷部分)产生的权益属共同财产;
    5、你父母还清贷款的权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
    6、应准备房产证、购房合同、你还款的证明、结婚证明、父母一次性付款证明及父母最后支付余款的证明等证据。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父母买的房屋过户给子女流程。有三种方式,一是遗产继承。二是赠与,三是直接买卖过户。
    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开始执行遗产税,但是后期执行的几率以逐渐增大。
    如果交纳遗产税的话,遗产继承是最省钱的。不过不能马上过户,得等到遗产邀约条件成立。
    如果要马上过户的话,赠与还是最合适的。相对直接买卖交易来说又能省很多钱,但是需要完备的手续。
    但是这个因地区不同有所差异,你可以直接去当地公证机关咨询。
    直接买卖过户时最省时间的,手续也相对简单,但是费用相对时最高的。离婚的话,父母没有明确过户给子女的话,子女的配偶也有权分割。
  •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法律规定的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一审一般会判决不许离婚。你可以六个月后再起诉,这时一般会判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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