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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公司辞退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无故辞退 2023-06-24 2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孕期被辞退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1、孕期被辞退的维权方式如下:
    (1)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投诉;
    (3)或者依法去提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辞退的条件有哪些
    辞退的条件如下: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 劳动者在怀孕时被公司辞退,应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可以要求公司与本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向本人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被公司辞退的维权方法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辞退怀孕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向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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