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装修公司一分包水电清包一农民工没劳动合同工作受伤谁承担责任

劳动纠纷 2019-03-29 10: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讨薪?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对于木工在为你方提供劳务时所受伤害,你方负有赔偿责任,但可根据对方存在的过错,减轻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过错比例的分摊,须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木工自身是否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你方是否为其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当然,如果你方有证据证明木工受伤是其故意造成的,那你方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否则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是赔偿比例大小的问题而已。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菏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