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人有配偶,及5个子女。由于农村土地拆迁,农村土地盖的房子都是大儿子一家掏的钱。拆迁后买的房,房款也是大儿子一家给的钱,并且5个子女商量后老人和大儿子一家生活。由大儿子负责赡养,由于原来土地证上是老人名字,拆迁后买房房管所说户主只能写老人名字,大儿子和孙女为房产共有人。现在老人过世,大儿子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想问下这个房产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嘛?如果没有怎么解决取证等?另外如果其他3个子女表示放弃继承,只有1个二儿子不同意,那么这样的情况他可以分得多少?接下来应该怎么做现在老人过世,想问下这个房产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嘛?如果没有怎么解决取证等?

继承 2019-03-06 12: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应该是有赡养义务的啊。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在我国民法上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原则上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所有权是平均的,而按份共有则是按照事先约定的份额来享有的有权.
    结合到问题中所说的情况可以看一下房产证,如果该房产证上并没有标明所有人与共有人各自份额,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则该房屋应当由婆婆与另二个儿子各享有三分之一的所有权,如果拆迁,则拆迁款也是三人平均分配.
    但如果该房产证上标明了各自份额,则按照该份额分配拆迁款.
  • 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规定,女儿和儿子都是第一顺须继承人,拥有同等的继承权。

    由于《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人,即一旦被继承人生前留下诸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等形式的遗嘱,则遗产继承将不再按法定继承程序进行,遗产由遗嘱指定的遗产继承人予以继承。
  •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流程规定,签署合同,办理过户。
    前提是,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有房产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湛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