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判缓刑是否开除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或者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这里是“可以”,并非“必须”。因此,被判刑的大学生并不一定非得受到开除学籍的处分,但被判了缓刑,说明其悔改好、主观恶性轻,可以建议学校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考虑暂不对其开除学籍。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 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 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持不改者;
(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四)有偷窃行为而又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