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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离婚流程,怎么做

起诉离婚 2023-06-29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申请程序是: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申请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并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等待离婚冷静期,无异议的,离婚冷静后办理离婚手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一、离婚申请流程是什么
    1、离婚申请流程如下:
    (1)协议离婚的,程序有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2)诉讼离婚的,程序有起诉、受理、审理、调解、裁判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时财产应该如何分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如下:
    1、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分割;
    2、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
    3、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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