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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工资,未按时发放工资,已拖欠两天

讨薪 2023-06-30 06: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或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法律分析: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或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拖欠工资指用人单位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构成无故拖欠工资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以下情形不属于无故拖欠:
    因为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暂时延期支付;其他。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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