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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不抵债股权转让时能降价吗?

股权转让 2023-07-02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看股权是如何转让的,需要签订转让的协议,办理相关的登记变更。
  • 股权变价应当以公司的实际盈亏作为基础。股权转让的价格的确定方法是可以通过出资时的价格做转让依据,还可以将股权进行评估,将评估价值作为转让依据。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对于股权转让的价格,如果该转让行为没有严重影响股东的债权人的权利实现的,则股权转让价格可以为零;但如果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无偿转让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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