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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房子是给我哥的,138平米的房子过户要多少钱?

房屋买卖 2023-07-02 1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屋过户 涉及的形式很多,比如: 继承 过户、赠与过户、买卖过户等。 每一种形式的过户都是需要交纳房屋过户费用的,而且 房屋过户费用 涉及的项目还很多。 每一种过户费用又是有具体的计算标准的。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 (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 、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 二手房 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 (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 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买卖房屋需要交纳一定的过户费,有时人们打算购买二手房时,对房屋买卖事项基本了达成协议,但是对房屋过户的费用产生分歧,影响了房屋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三十九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法律分析:根据房屋性质不同产生税费也不同:过户只有80元工本费。税费会产生以下几种:
    1.营业税:过户价x
    5.6%,房本日期满五年且唯一住宅可免。面积超过140平即使满五年也有营业税。
    2.个税:过户价x1%,或(本次过户价-上次购买价)x20%,哪个省钱用哪个。3契税:90平以内1%,90——140平
    1.5%,140以上3%,如果房本日期不满五年一律3%。
    4.
    1.优改房会比商品房多产生3%土地出让金,普通房改房有(房屋成本价x面积x1%)的土地出让金。房屋成本价以当地规定为准。
    5.经济适用房会产生10%综合地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法律分析:在进行赠与过户的时候,需要有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契税3%、贴花5元/套、公证费、评估费,由于地区不同,规定不同,所以各地的公证费的交付标准都不同,正常情况下,公证费是房价的2%。部分地区在房产赠与过程当中需要进行房产评估,而房产评估所需要交付的评估费用收取比例在
    0.3%~1%之间。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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