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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性父母首付买的房子,明年9月交房,交房写夫妻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3 2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婚前购买的,而且房产证上也没有你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有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是婚前购买的,而且房产证上也没有你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有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应该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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