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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无故扣工资,逼我主动离职!我能写一封被迫离职的书吗?

讨薪 2023-07-04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劳动者正常辞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 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也不是必须填写公司的辞职书。
    一、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快辞。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例如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我们规定提前一个月写辞职报告,未领导批准或自行离开的就要扣工资,已经有两个人被扣了满意答案心中的坎12级2010-12-11根据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你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还是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按劳动合同法这条规定去辞职,不管领导批不批准,都可以辞职,同时用人单位必须结清所欠你的工资,否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追问:
    我们经理说先写辞职报告,等他同意后方可辞职,一个月后可以拿全工资。如果我们跟他口头说辞职或未经他同意,直接走人的话就扣五百块钱。我写过辞职报告,他不肯我们走。
    回答:
    只要你提前三十日辞职就可以了,不管经理批不批准,你都可以走人,同时也应该结清所欠你的工资。否则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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