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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怀孕50天了,在医院门诊检查费用能报销生育保险吗?

社会保险 2023-07-05 0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一般规定如下: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的产检是不属于大病统筹范围内的,需要自行支付费用后由生育保险统一核报。简单说明就是你怀孕期间的一切检查费用由现金支付,医保不予以报销;住院期间费用可以直接按照生育保险进行出院结算;待生产完毕后一起办理产前检查、晚育津贴等事项。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法律分析】:怀孕期间的产检是不属于大病统筹范围内的,需要自行支付费用后由生育保险统一核报。简单说明就是你怀孕期间的一切检查费用由现金支付,医保不予以报销;住院期间费用可以直接按照生育保险进行出院结算;待生产完毕后一起办理产前检查、晚育津贴等事项。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均有权解除协议,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和有关参保人,并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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