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左手第五节和末节指骨远端骨折能被评为工伤十级吗?

工伤索赔 2023-07-05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十级工伤涉及身体的方方面面、各个器官的伤残都有可能鉴定为十级伤残。其中,十级工伤鉴定关于手指部分的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一手指除拇指以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3、手指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这就是手指受到工伤伤害评定为十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见: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5.10 十级
    5.
    10.1 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 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建议先去去当地劳动部门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不能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