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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厂做暑假工。中介说一天170元,加班一小时17元,但实际工资很少。当时我要求签合同,但是敷衍了事,没有签

讨薪 2023-07-06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暑假工如果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着申请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当是雇佣关系的,可以先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律师涵催收,不行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假期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暑假工没有签订合同的,讨薪的方法为:收集好工作记录,工作时长的证据,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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