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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4个月的合同,被解雇了,他只发了当月的工资,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6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的原因不同结果不同,如果属于以下情况,你可 以要求补偿:
    1、公司解雇你,没有任何理由,只是领导的率性而为;
    2、公司解除你的理由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找不到根据;
    3、公司有规章制度虽然规定了可以解雇你的行为,但这些规章,工人并不知道;
    4、公司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条需要你保留其他有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装、工作证、打卡记录、工资发放流水等;
    5、不在合同规定试用期等其他情况。

  • 一、合同签了现在公司想解雇,能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者被开除了,可这样来结算工资: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解约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并且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2、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第2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以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为限;
    3、符合法定的情形时,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分段计算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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