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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延迟交房,想退房,怎么退房?

房屋买卖 2023-07-08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
    一、延迟交付房屋。
    二、开发商缺“证”,导致合同无效。
    三、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变更设计。
    四、无法得到贷款。
    五、拿不到产权证。
    六、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七、房屋质量不合格。
    八、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九、开发商把房子抵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延期交房需要购房者向售房者进行催告,催告达到三个月仍未交房的可以发出退房通知,售房者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退房手续,退还购房款于购房者、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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