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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买房子可以用我舅舅的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写我的名字

房产纠纷 2019-03-10 18: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买了二手房之后就要更名了,否则房子还不完全是买方的。
      
    (1)携带资料:
      ①买卖双方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和《委托书》。
      ②卖方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界定卡》(商品房无《产权界定卡》)原件。婚后共同财产出售另带《结婚证》原件,个人房屋出售另带《单身证明》原件。
      
    (2)需买卖双方或代理人亲自到场办理过户事宜
      如在此之前没有到房管部门检验过该房产有关证件的真实性或检验时间间隔超过房管部门规定的检验结果有效期,应先到房管部门的核证窗口检验相关产权证件的真实性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 (一)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1.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2.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110元手续费。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 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4.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二)没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
    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
    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 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三)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1.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 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四)特别注意事项:房产证上给妻子或丈夫加名 夫妻间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2014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进行 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税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 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 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 共有份额,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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