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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上班的过程中受伤了骨折,当时老板送我到医院治疗,但是养骨折伤修养了三个月,老板给了1800的生活补助费,现在伤养的差不多了我问老板要这三个月的工资,老板不给,只承认给一个月的,我可以告他吗?现在伤养的差不多了我问老板要这三个月的工资,老板不给,我可以告他吗?

劳动纠纷 2019-04-07 2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 在公司上班摔手骨折公司应一次性补偿员工多少钱?这个需要伤残等级鉴定确定级数后才可以计算您的损失。
    工伤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及其标准?
    工伤赔偿,包括因工受伤与因工死亡两个不同阶段不同情形的赔偿。工伤赔偿需要计算的项目繁杂,计算标准不一,费用支付单位承担者也不是单一的。整理如下,以供参考:
      
    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
      
    3、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
      
    4、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
      
    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
      
    (1)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2)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处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生活护理费
      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
      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费用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7、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
      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 ;八级:10个月 ;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
      
    8、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
      本人月工资:实务中一般按定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无明文规定)
      一级至四级: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条件:从评残后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前。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六级:五级:70% ;六级:60% 。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差额。
      条件:难以安排适当工作。如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适当工作,则发放正常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合并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级至四级不享受。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五级至六级:五级XX个月、6级XX个月。
      七级至十级:七级XX个月,八级XX个月,九级XX个月,十级XX个月。
      
    10、旧伤复发待遇
      享受上述
    1、
    2、
    3、
    4、5的待遇。
      
    二、受害人死亡的情形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
      孤寡配偶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10%)
    其他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
      其他孤寡亲属每月抚恤金=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30%+10%)
      以上配偶及其他亲属所得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工亡职工本人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范围: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上年度职工年工资20倍计算
      
    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只享受丧葬补助金,标准如上述1计算方式。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上述
    1、2所述待遇。
      
    三、受害人因工发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形
      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 。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受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标准如前述二?2方式计算。
      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二?
    1、
    2、3项目及方式计算。
      
    四、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
      工伤职工再次发生工伤的,按前述有关项目的方式计算。
      
    五、特别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应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各项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负责。

  • 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 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如何申请,  
    一、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虽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农村户籍,属于农民制合同工。  
    二、申领所需资料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证》(企业单位代办时需提供,个人办理无需提供);  
    2、《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申请表》;  
    3、本市工、农、建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的开卡申请表;  
    4、参保人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三、申领流程  到地税局办理停保手续——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申领手续。  【说明】:申领手续都需在办理减员手续的次月起60天内办理完成(若属于办理停保手续当月即不缴费的可当月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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