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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服务员下班后老板和大家一起吃饭喝酒,服务员喝酒喝多后摔了一下,送往医院不治死亡,饭店有责任吗?该如何起诉。饭店服务员下班后老板和大家一起吃饭喝酒,送往医院不治死亡,饭店有责任吗?该如何起诉。

刑事辩护 2019-03-29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驾驶者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受到刑罚处罚,最高刑期7年,最短刑期3年。
    2、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A、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按20年计算。B、丧葬费: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C、精神抚慰金:法律规定最高为10万,一般判决4~6万。D、被抚养人生活费:如死者本人上有老下有小,则孩子给付抚养费到18周岁,父母按20年计算,如果死者是独子,则有肇事方全额承担,如有兄弟姐妹,则按份承担。如死者的另一半无生活来源,则还要承担死者另一半的生活费,按20年计算。
    3、死者家属可以向车籍单位和肇事者本人索赔。
    4、按理肇事者应该立即被刑事拘留。
  •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本身体质异于常人或者病情在目前的科学范围内还没有解决办法而造成不良后果。医疗意外和医疗事故罪都可能造车玩那个病人死亡或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失,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医生主观上是否有失误。
    如果病患死亡时因为医生的主观原因造成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罪。如果是因为义务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上述后果是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
    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所导致的误诊才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
    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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