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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出具保函协议的从合同担保保证金质押合同可以由债权人和银行签署吗,这样还算是反担保吗?

银行 2019-03-06 2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第一条 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第二条 办理反保证合同公证公证员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反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的《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反担保人采用抵押、质押方式担保的应提交相关的所有权证明及与之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  
    (二)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制发的主体资格证明、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担保人是公民的,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担保能力证明;  
    (三)反担保人、担保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四)主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反担保合同文本;  
    (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以受理、登记,并将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一)该反担保合同公证属本公证处管辖;  
    (二)反担保人、担保人及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三)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本规范第二条的规定;  
    (四)合同双方已就反担保事宜达成一致。
  • [1] 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第一联出票人留存,第
    二、三联承兑银行留存。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经银行承兑后,出票人与承兑银行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银行承兑协议上所述条款。
    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三、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根据这一规定,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
      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①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②上述支出款额的利息。  ③实现追偿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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