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咨询房屋转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房屋买卖 2023-07-13 0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转让需要的资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转让合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转让合同;
    (二)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四)其他必要材料。
  • 房屋转让需提交以下资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原公房购房合同;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法律分析:房屋转让需要的资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转让合同)。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七条 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转让合同;
    (二)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三)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四)其他必要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