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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司法鉴定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索赔 2023-07-14 0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1、伤残司法鉴定标准如下:
    (1)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
    1、审查鉴定;
    2、查验送检材料、客体,审查相关技术资料;
    3、据技术规范制定鉴定方案;
    4、对鉴定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和出具鉴定文书。

  • 一、伤残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1、伤残司法鉴定标准如下:
    (1)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九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司法鉴定的程序如下:
    1、审查鉴定;
    2、查验送检材料、客体,审查相关技术资料;
    3、据技术规范制定鉴定方案;
    4、对鉴定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和出具鉴定文书。
  • 伤残的司法鉴定标准: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等。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三条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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