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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微信上谈到当事人隐私照片的广泛传播,造成当事人心理伤害,是否构成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 2023-07-15 12: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发布有诋毁等行为,则是构成侵犯肖像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一般不构成侵犯肖像权,除非以营利为目的。但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发布他人照片并进行侮辱的,同样属于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 上述行为可能涉及侵犯你肖像权和名誉权,根据法律规定。
    肖像权: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发布照片是为了盈利(严格讲公众号也算),就侵犯了你肖像权。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另外如果借照片虚构故事,编造谣言损害你名誉或者人格尊严的也是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发布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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