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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急辞工,会承担什么风险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5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有辞急工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因辞急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如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的,劳动者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急辞工要下列条件才可以: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依据:急辞工要下列条件才可以: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紧急辞职不符合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急需辞职的,可以通过递交辞职申请并附病历报告,与老板或者直属上司沟通解决;领导拒绝的,应当在三十天后办理离职;坚持急辞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扣除部分工资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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