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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刚成立一家公司,并且为生产的商品注册了商标,咨询一下律师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有哪些?

2018-07-21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商标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权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 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一、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三、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 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须遵循:


    1、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


    2、许可人应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合同副本送商标局备案;


    3、双方对外的权利义务:许可人应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转让合同中,转让人无此义务);被许可人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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