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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期房还没交房,因为房子的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房屋买卖 2023-07-19 2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买的期房可以退回,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房屋交付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为不合格;
    2、房屋交付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
    3、签订合同后,开发商擅自出卖或者抵押给第三人;
    4、法律规定其它可以退房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购买的期房退房一般要符合下列条件:
    1、出现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取得房屋;
    2、卖方出现违约行为,且因该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期房如已竣工,因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无法交付;
    4、其它退房应满足的条件。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期房可以退房,期房退房的办理如下:
    1、首先征得房产开发商的同意便可申请退房,随后要去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退房资料,然后到网上公示退房,注销预告登记即可。
    2、如果已经办理好按揭的话,首先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执行合同的话要是想要退房,双方达成一致办理退房手续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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