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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入股至今半年无分红可退还吗?

股权转让 2023-07-19 2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集体入股还能退股,可以通过股份转让退股,公司解散退股或者异议股东要求回购退股。发生下列情况异议股东可以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不能,入股就成为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和责任,即享有分红权和承担亏损的责任。但可以请求公司按照自己的股份计算出自己目前的股份价值是多少,并予以退还。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一般不可以随时退股。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证明存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情形下,股东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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