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举证责任范围: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范围:
1、身份证明和被告有关的信息提供;
2、证明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没有出错;
3、如非机动车一方作为被告,还需要提供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故意还是失误;
4、被告要提出证明原告的损害程度比较低或者是赔偿金额比较高的证据;
5、提供自己车辆保险的有关资料。
二、原告的举证责任范围:
1、被告的身份信息;
2、事故的责任应该是被告承担;
3、原告遭受的损失项目和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