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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规定的产假天数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3 0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是多少天
    1、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女职工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公司不给女职工发产假工资怎么办
    1、找公司协商:劳动者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与公司就产假期间的工资进行协商;
    2、寻求调解:如果双方之间矛盾复杂,双方之间无法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调解;
    3、申请仲裁:如果遵循上述解决方案,公司仍然不愿意调解、调解不成功,或者在达成了调解协议以后不愿意履行调解内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相关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按照以上几种方法都无法实际解决问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公司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 法律分析: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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