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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离婚,但对方不拿结婚证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26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拿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不过一般要求双方到场拍照,而起诉离婚案件中,另一方往往不愿意配合,这时候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七条)。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按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要带上双方的结婚证,去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但是,一方不肯离婚,并拒绝拿结婚证办离婚,甚至直接将结婚证藏匿起来,那么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将会导致很难离婚。
    但是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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