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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骑电瓶车直行,路边小车开始,然后我撞上了,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27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
  • 骑电瓶车撞上停在路边的车,谁的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驾驶人的责任;
    2、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驾驶人撞上,是驾驶人的全责;
    3、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驾驶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如何分类
    1、全部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3、主要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划分,如果对于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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