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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孩子的出生日期填错了怎么办?

其他 2023-07-28 0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怎么回事呢
  • 因出生日期填写错误,要求更正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须经辖区卫生局审核批准方可核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书面申请书(须由婴儿父母双方共同申请签字);分娩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更正前《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和副页(未申报户口者交副页原件,已申报户口交副页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婴儿父母一方所在单位或村组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是否申报户口的证明。
    经审核确需更正者,由所属卫生局出具换发函,至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更正换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的更正相关资料由更正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对已申报户口要求更正出生医学证明的,县级卫生局及妇幼保健机构在更正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后,还须向同级公安部门出具更正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法律分析:生育登记(准生证)名字办错,对孩子出生办理出生证明是有影响的。公民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等资料及时到计生部门申请更改并办理新的生育证明用于生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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