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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结婚后,2010年买房用的男方名字,按揭的。房产证一直没办。2017年11月13日,法院判离婚,房子归女方所有,还有4万多房贷未付清,女方承担。现在开发商催办房产证,需要怎样,女方才可以简单快速的办到属于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呢?现在开发商催办房产证,需要怎样,女方才可以简单快速的办到属于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呢?

房产纠纷 2019-03-13 13: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装修验收和办理房产证是两回事,因为这两块负责的是两个不同的公司,办理产权是开发商,负责装修验收是物管公司。我们所谓的验收是工程整体验收和单栋验收,合格了出具合格报告,通过了验收才具备交楼条件,办理了交楼手续并正常缴纳了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就OK了。
    发生装修纠纷:第一,协商解决,如果在装修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要先进行沟通协商。
      第二,拒绝支付装修款或者停止施工。
      第三,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管理部门投诉。
      第四,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到法院去起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 没房产证的房子一定没有补偿吗?这个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得看具体情况,看房子是什么时候建的了。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从这一条可以看出,2008年以后,经过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核发许可证建造的房子才是合法的房子。没有经过批准建造的房子那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了。这种在拆迁的时候经常会被拆迁方认定成违建给强制拆除的。
  • 拆迁主要是以房产证确认产权和赔偿面积,相关法律法规也有约定“地随房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担保法》第36条中也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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