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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结婚后买的房子,首付是男方父母给,贷款是夫妻还,但是一直是男方在还贷款,如果离婚女方有份吗,或者怎么证明房子是婚后买的?请问结婚后买的房子,贷款是夫妻还,如果离婚女方有份吗,或者怎么证明房子是婚后买的?

离婚 2019-05-18 14: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房屋补偿还有份吗?离婚后房屋补偿款有份怎么分?首先,离婚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确定房产的归属。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对于未取得房产的一方是不能请求分割补偿款的。但是,由于我国房子有着不同的存在形式,离婚后房屋拆迁因为政策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一、国有土地上的私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还有份吗?  私房也成私有住宅,是指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过住宅消费市场出售给个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对于私有住宅,离婚后的拆迁补偿只给予产权人,也就是说只给房子的主人。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因此,离婚后房产已经属于了一方,房产拆迁补偿按照规定只属于房屋产权一方,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二、公房,离婚后房产拆迁补偿还有份吗?  公房是指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住人没有产权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需要确定由哪方进行使用居住,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拆迁补偿的,政策一般是对居住人进行补偿。因此,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房,离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没有权利分割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的。
  •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
      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买房男方首付,女方还贷款。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十条第二款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
    (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分割方法:解释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房屋所有权及贷款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未还贷款为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贷款及利息按照房屋全款的比例应有房屋所有权人补偿同时考虑房屋的增值情况。
    计算公式:夫妻一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补偿 = 房屋现价 × {(房屋原价 — 另一方首付款 — 房屋剩余贷款)÷ 房屋原价 ÷ 2 }
    举例说明:如房产购买时价值100万(包含贷款利息)甲首付30万,甲乙结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40万,房屋增值到200万,如果此时离婚甲乙不能达成协议起诉法院,不考虑其他因素一般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甲,剩下30万未还贷款为甲方个人债务,乙方对房屋的权利为40万(夫妻共同还款额)÷2(每人占一半)×2(房屋增值的比例)=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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