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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卖了,然后用卖房子钱在买新房子,这个房子要夫妻是离婚属于怎么分配的?

离婚 2019-07-12 1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婚前买房房产证署应进行充分协商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有出钱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响两个人的感情而未在房产证或者相关证件中体现自已的房屋所有权利,那么一旦双方反目,在分割财产时难免会发生争执并使得这一方处于不利位置,因此在婚前买房,最好写上每个出资人的名字,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也不会产生纠纷
    2、各方出资赞助买房钱款约定清楚
    年青人买房可能积蓄不足需要向父母借助,这种情况下买房时如已在房产证上同时写明两个人的名字,还要再另外签署一份协议。因为如果双方分手,在无任何协议或者凭证的条件下,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予两人归双方共有,父母也无权追回这笔出资钱款,岂非不公平。所以,无论是父母出资还是其它亲友赞助,在贷款买房前对于出资一方的钱款一定要划分清楚,最好向借款人打个借条,以免分手时反目成仇。
    3、婚前财产公证或协议十分必要
    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共同签署一份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彼此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好避免日后房产纠纷带来更大的麻烦。
    4、贷款买房后月供还贷义务最好签协议
    现在银行在为个人办理购房贷款按揭时审批格外严格。未婚情侣贷款买房,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贷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话,那么贷款的这一方就得独自承担这笔庞大的“外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买房双方在非配偶关系下,应该签署一个协议,明确双方的贷款权利与义务,一旦一方不能还贷或者负担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
  •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为男方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认定为对男方的赠与,所以该房子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条件和抚养能力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女方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夫妻婚后买房的,存在下列两种情况,属于共同财产的: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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