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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原件遗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31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遗失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可以去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重新开具一份;或者用人单位留存了一份的,可以申请复印该份证明书,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解除劳动合同掉了,可以通过原用人单位补办。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之间不再受劳动合同约束。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的相关材料,进行留档备查。所以劳动合同掉了,可以去用人单位补办,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一般需要留档备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离职后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劳动合同终止证明遗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劳动关系终止证明,一般用人单位有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完成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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