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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原件遗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17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丢失,劳动者是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一般用人单位都会有存档。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补办,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丢失,劳动者是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一般用人单位都会有存档。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补办,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 劳动者遗失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可以去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重新开具一份;或者用人单位留存了一份的,可以申请复印该份证明书,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是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办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会有存档。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补办,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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