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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员工给店里造成6000元的损失,需要全部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7-31 1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答案:需要赔偿,但是否要全额赔偿,按劳动合同约定而定;劳动合同未约定时,应当看用人单位是否也存在过错,如果用人单位同样存在过错,员工和用人单位应当按过错程度分摊损失。
    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二、类似判例
    宁国市华宇包装有限公司、王大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皖18民终1284号判决。
    三、判例解读
    1.员工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要赔偿?
    根据第一项所列法律依据,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2.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相关内容,是否还需要赔偿?
    2.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相关内容,是否还需要赔偿?
    本判例中一审法院认为:“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侵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二审法院对此意见未持异议。
    3.赔偿标准是否应全额赔偿?
    3.赔偿标准是否应全额赔偿?
    本判例中,法院认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工作失误,该劳动者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法院还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内容,没有制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对员工仅进行了几天的培训没有进行胜任力考察,没有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也存在过错,判决员工承担30%损失。
  • 法律分析: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若过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故意造成的,则全额赔偿;若过大过失造成的,则部分赔偿,赔偿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没有统一标准;若一般过失造成的,则无需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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