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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完孩子才能拿到结婚证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3-08-02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想要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生育保险缴费一年以上才可领取,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报销期限为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领取生育津贴方法为: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在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产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为:
    1、怀孕后,携带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单位社保经办人处提交,由经办人帮忙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同时办理好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方便社保局、医院核对后进行结算。
    4、生完小孩之后,办理好相关证明,然后携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到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的申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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