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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买房没有拿到钥匙,让我交物业费,什么时候该交

业主维权 2023-08-03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的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买方从什么时间开始交纳物业费用,而是以房屋是否交付为责任承担的分割点。
    现房一般是根据你与买方约定的期限和时间进行房屋交付。房屋交付前,由出卖方承担责任,房屋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此时,无论房屋是否过户登记,均以交付为条件。
    法律规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分析:从物业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来看,因房地产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未按时领钥匙的情况时,物业费应由房地产开发商全额支付,但是如果房屋交易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做了房屋交付的约定,且购房者已完成交房手续,购房者不得以不领钥匙或未入住等理由,拒交物业费,因此交不交物业费不能由领不领钥匙来决定。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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