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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套价值九80多万的楼房出售,买方通过中介进行协商,买方先给付30万元,先进行入住,剩余房款在双方签字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之内给付我,中介提出由其做担保,但是中介只出俱担保合同,请问担保合同有效吗?是否到公证处去公证?或者由中介进行剩余房款的现金抵押到公证处公证?如果中介不同意现金抵押公证,那么买方如果后期剩余房款给付不上,会存在什么法津纠纷?中介是否付责任?请问担保合同有效吗?是否到公证处去公证?或者由中介进行剩余房款的现金抵押到公证处公证?

抵押担保 2019-03-19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没有到场签字的贷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担保条款不生效。担保合同的那部分无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据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银行贷款合同依然有效,但是如果经鉴定担保合同非您本人签字,担保合同无效。
    您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主张担保合同无效,免除您的担保责任。
  •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它分为五种: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留置合同和定金。
  • 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比如保证合同的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

    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

    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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