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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合同丢了如何办理呢,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房屋租赁 2023-08-05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人合同丢了的,可以向出租人或者中介提出复印其租房合同的请求。或者如果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了解清楚的,可以根据以往的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证据来确定合同的主要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签的租房合同丢了只要合同内容本身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具体有:租房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租房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租房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租房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租房合同丢了办理如下: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了,当事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与个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丢了,当事人可以及时联系对方说明情况补签或者对原合同进行复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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