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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赠与我个人一套房子,请问现在这个房子是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

离婚 2019-04-01 2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婚前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父母已经明确约定归一方,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结婚前父母的赠与,如没有明确是赠与给夫妻二人的,属于个人财产。但另外提醒一下你,赠与房产应当交付使用实际占有,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方能成立。否则,该赠与随时可以撤销。撤销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赠与成立,该房产依然属于父母的财产,在父母过世之后作为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你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 如果确实是个人财产,且与其他共同财产分配无关,性质上确实属于赠与。
      但是,在离婚协议中把个人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的赠与方式与普通赠与是不同的。
      普通赠与,在赠与完成前是可以反悔、撤销的。
      离婚协议中的此类赠与,与离婚密切相关,不但涉及身份关系的变化,一般也会其他财产分配有关。所以,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完毕,离婚协议即生效。即使没完成过户或交付,也不得随意反悔、撤销。
    从这个角度看,区分是否是赠与,结果上没什么区别。
  • 《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男方父母赠与的房子,房产证也是男方的名字,则该房产为男方个人财产。
  • 如果您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婚姻是否解除;
    2、子女由谁抚养;
    3、抚养费如何负担;
    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
    5、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涉及问题多,有些证据的搜集需要律师的指导。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意协商,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如果自己觉得可以解决,就不需要委托律师。如果觉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托律师解决。所需材料:协议离婚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携带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其他证据到法院起诉。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内财产分割: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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