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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是不是要负责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6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上未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在通常情况下是不要负责的,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对法人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合同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一般是不要负责的。但若合同没有公司公章,但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订立的合同,对法人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合同上未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或者构成表见代理的,单位要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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