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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是商品楼,有购房合同,但后来发现无房产证的,开发商又跑了,当地发院有权查封房子吗?

继承 2019-04-05 02: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开发商跑了怎么办?开发商跑了容易出现购房者是否还须偿还贷款,购房款是否能够退回,房产证是否能够如期办理等等问题。在偿还贷款方面,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开发商跑路,导致物业无法如期交工,存在严重违约现象。
    该事实已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购房者是否还须偿还贷款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开发商跑路,导致物业无法如期交工,存在严重违约现象。
    该事实已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按揭贷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按揭贷款合同。
    即无须继续偿还贷款。   购房者如何讨回房款   开发商法人代表跑路,但开发企业仍然存在的,购房者可凭借定金收据、购房合同等凭证,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同时解除购房合同,偿还合同中已经履行部分的房款。
      开发商法人代表跑路,开发企业亦不存在的,建议第一时间携带相关证据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同时向地税、城建、工商、等部门进行举证。协助政府部门进行调查。除此之外,购房者可凭借购房合同要求法院尽快查封所购房产。
    由法院对开发企业实施破产清算。同时对购房者进行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这种开发商拖欠的钱款会非常多,而施工单位享有强大的优先受偿权,购房者一定要赶在施工方行使这项权利之前将房屋查封。
      如果没有购房合同,签订的购房协议上也没有明确具体的房号,则很难举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如何办理   因开发商下落不明,无法拿到购房发票,进而导致购房者无法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该种情况下,只要商品房买卖双方签有购房合同,且购房合同已备案,同时该房产为被抵押或被司法部门限制,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会审查购房合同,开具相关证明。
      购房者凭合同及证明支付房款等相关票据,便可向地税部门缴纳契税、领取完税发票,进而申办房产证。而购房合同未经备案,该种情况则较难操作。建议购房者起诉开发商并讨回房款。
      如何避免钱房两亏   与其出事后费时费力维权,不如事前利用好手中的主动权,对开发商做一个全面的了解。为了避免遇到开发商跑路的情况,购房者应注意:   开发证件不全不能买。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缺一不可。开发商五证齐全,方能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其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防具法律效益。
    同时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方能拿到产权证。
  •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立定事项是否有效,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立定事项是否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互相返还财产外,应由过错方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如果你和房主签定的是《鉴证合同》,该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如果含有逃避税收或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都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如果合同期长,容易出现问题。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是指因订立无效(可撤销)合同所受到的损失,属于是一种缔约过失责任。这种损失赔偿包括订立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损失,如返还财产所需要的运输费用、劳务费等开支。无效合同的损失不同于有效合同的违约损失,在违约损失中,可得利益属于损失的范围,而无效合同本来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可能据此获得预期的利益,因而不存在预期利益问题。  
    二、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  首先,了解户籍政策。无论是买还是卖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户口的落定是应该有固体地址的,也就是说必须有可以落户的固定物业。所以如果卖方想把房子卖了,那就得考虑户口应该迁去哪里,而买房则应该清楚,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自己是没有办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的。  其次,预先调查核实。在了解了现行户籍政策之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虽承诺无户口落在该物业,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则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或有欺骗行为。  最后,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 开发商长期不开房产证怎么办?
    1、向市房管局反映问题,开发商的办证义务。


    2、按双方合同的约定执行。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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