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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公司上班四天了,到今为止没有签劳动合同,并且也没有缴纳这个月的社保,我主动去找了人事表明要签合同,收到的回复是等人事主动找我签,一个月内会签,这种行为是属于法律允许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7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公司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的,可以催告公司及时与其签约,并为其补缴社保;如果公司拒绝的,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社保费用征收机构等投诉的方式来维护其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的,应该这样处理:
    1、劳动者可以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法律依据: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的,应该这样处理:
    1、劳动者可以提供有效证据,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是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既然企业要辞退,这个没有办法,但是企业有些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可以主张赔偿或者补偿。
    第一,在一年以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了,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作事实合同,所以这个没有办法了。
    第二,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这个可以主张要求企业补缴,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补缴。
    第三,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4年工龄补偿的标准时4个月工资。
    其他没有了,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在维权上可能处于弱势,所以建议收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单等等,万一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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